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副秘書長黃麗萍12月20日在2023《財經》可持續發展高峰
論壇上表示,可持續發展倫理下ESG體系有不斷提升的空間。
“目前,得到廣泛運用的ESG指標體系普遍包含了一些環境、社會、公司治理方面的倫理,例如減碳優先、尊重生物多樣性、保護員工和消費者權益、性別平等、董事會構成多樣性等等。從共同發展、高質量發展、外部成本最小化出發,可以發現一些新的ESG倫理。”黃麗萍表示。
黃麗萍說,在公司治理中,傳統公司法按照股東利益最大化原則規范公司治理責任,除要求公司應當遵守法律
法規中明確規定的社會責任外,并沒有對股東責任和利益相關者責任的權衡作出系統安排。公司一般按照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則行事,投資者也樂意看到這一結果,并為此而提升估值水平。但公司利益最大化與外部成本最小化并不完全兼容,很多時候前者以后者為代價,由此帶來不同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沖突。外部成本最小化是完善發展倫理的重要拼圖,其含義是“所有人的發展是每個人發展的前提”,所以每個人的發展都應當對所有人的發展帶來最小損害。公司治理可以在平衡股東責任與利益相關者責任之間找到合理出路,這也是眾多ESG倫理目標在企業層面實現自洽的方法,應當推動企業為此而努力。
“可持續發展的倫理探索具有持久的生命力,是我們推動ESG投資、促進共同富裕和高質量發展的精神動力。期待基金行業能夠立足我國實際,在ESG投資中充分挖掘可持續發展的內涵,不斷豐富和優化ESG投資實踐。”黃麗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