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賓館、商務辦公建筑及鐵路站點采用歷史排放法
(二)商場、賓館、商務辦公建筑及鐵路站點采用歷史排放法,綜合考慮企業的歷史排放基數和先期
減排行動等因素,確定企業年度
碳排放配額。計算公式為:企業年度碳排放配額=歷史排放基數+先期減排配額歷史排放基數及先期減排配額的確定方法同工業行業。試點企業2013年至2015年期間的新建建筑暫不納入其配額邊界。
(三)
電力行業本市公用電廠采用基準線法,綜合考慮電力企業不同類型發電機組的年度單位綜合發電量碳排放基準、年度綜合發電量以及負荷率修正系數等因素,確定企業年度碳排放配額。計算公式為:企業年度碳排放配額=年度單位綜合發電量碳排放基準×年度綜合發電量×負荷率修正系數上述各參數選取方法詳見附件2。
(四)
航空、機場采用基準線法,綜合考慮企業年度單位業務量碳排放基準、年度業務量及先期減排行動等因素,確定企業年度碳排放配額。計算公式為:企業年度碳排放配額=年度單位業務量碳排放基準×年度業務量+先期減排配額年度單位業務量碳排放基準,原則上以試點企業2009年至2011年平均排放強度為基礎,結合行業“十二五”
節能降耗要求確定。年度業務量為經有關部門確認的企業當年度業務量數據,其中,航空企業為年度周轉量,機場為年度輸送量。先期減排配額的確定方法同工業行業。
(五)港口業采用基準線法,綜合考慮企業年度單位吞吐量碳排放基準、年度吞吐量及先期減排行動等因素,確定企業年度碳排放配額。計算公式為:企業年度碳排放配額=年度單位吞吐量碳排放基準×年度吞吐量+先期減排配額年度單位吞吐量碳排放基準,以2010年排放強度數據為基礎,結合行業“十二五”節能降耗要求確定。先期減排配額的確定方法同工業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