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球主要經濟體都高度關注碳排放問題,并提出了“碳中和”的共識及目標。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是否可以認為CCUS將迎來一個大發展時代?
李陽:是的。IPCC第五次氣候變化評估報告認為,如果沒有CCUS,絕大多數氣候模式都不能實現
減排目標,更為關鍵的是,沒有CCUS技術,全球減排成本將會成倍增加,估計增幅高達138%。
根據我們建立的模型預測,我國要實現2060年
碳中和,2030年后煤炭利用必須配備CCUS技術,到2060年CCUS減排貢獻將達14.6%。如果不采用CCUS技術,實現2060年碳中和目標,整體減排成本將增加120-140%。
隨著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和“碳中和”目標的提出,CCUS作為一種減碳、固碳技術,已成為多個國家碳中和行動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
比如,英國提出投資2億英鎊用于碳捕集,計劃2030年實現每年捕獲1000萬噸二氧化碳,配有CCS技術的發電機組將達到5GW;日本發布《綠色增長戰略》,明確了CCS的發展,到2030年,進一步降低分離和回收二氧化碳技術的成本,并將其擴展到EOR以外的其他應用領域;澳大利亞政府也批復5000萬澳元用于發展CCUS技術。
顯然,CCUS將迎來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會有更多的項目投資,未來三到五年內,將有更多的、更大規模的示范工程加速落地。
《財經國家周刊》:“碳達峰”“碳中和”已經被列入“十四五”規劃中,這會對我國CCUS技術研究及產業發展起到怎樣的作用,提出了什么樣的新要求?
李陽:首先是時間緊。與美國、歐盟2050年實現“碳中和”目標分別有43年和71年窗口期不同,我國距“碳達峰”目標不足10年,“碳中和”的過渡期只有30年時間。
其次是任務重。碳基能源目前仍是我國能源結構的主體,能源結構亟需轉型優化;與歐美各國相比,我國仍處于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中,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會進一步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總量的提升。并且,我國制造業(
鋼鐵、
化工、
水泥等產業)占GDP的比重較高,單位GDP能耗強度高,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倍,發達國家的2到3倍,產業結構仍需進一步優化升級。
這些都意味著,我國實現“碳中和”目標更加艱巨,需要付出更多努力。因此,應將CCUS作為實現能源安全和
碳減排目標的一項重要技術和措施,加大CCUS項目投資,為“碳中和”目標的實現作出更大貢獻;反過來,“碳中和”也對CCUS的發展提出了新要求,孕育出新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