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動碳交易市場發展
碳交易市場是用較小成本達到
減排目標的重要機制。根據目前國內試點情況和國際經驗,我們的建議是:
1.加快現有試點進度,2020年前推向全國
根據國家發改委在2013年2月向世界銀行提交的國內
碳市場設計方案,政府的目標是在2013~2015年間先運行碳市場試點,隨后在“十三五”期間建立起一個統一的碳交易市場。而根據目前試點的進度,只有
深圳在2013年開展了正式的交易活動,而且地域性太強。其他城市的試點需要加快,爭取在2020年之前整合為一個全國性的市場。
2.先覆蓋7個污染行業,后推向其他行業
目前各試點城市所涵蓋的企業范圍各不相同。我們建議,在全國推廣的過程中首先統一納入七個總能耗達到1億噸標準煤的重點行業:煤炭、
鋼鐵、
化工、
水泥、火電、
石化和
有色金屬。未來交易系統成熟后,再進一步覆蓋其他行業,尤其是新能源企業,如風能、太陽能等(參考國外
CDM的做法)。如果機制設計得當,新能源企業就能在市場上出售其獲得的配額,其效果相當于一種“來自污染者的補貼”,可以為新能源行業帶來額外的收入。
3. 根據需求設計配額,總量逐年遞減
歐盟
碳排放交易制度在運行初期,曾經因為額度設計僵化以及全球金融危機出現配額過剩使交易價格下降為零的情況。我國的碳排放在制度設計中要避免這一
問題,應當在配額設計時考慮到未來經濟增速放緩、能源彈性系數降低、
節能減排技術發展等因素。配額分配方式可以采取無償獲取和有償拍賣相結合的模式,更好地發揮市場作用并累積相關收入。利用這些收入,加上超排罰款,可為清潔能源行業以及其他環保企業提供補貼。
4. 吸引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參與,設置“公益會員”賬戶
適當降低其他非企業投資者(包括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的進入門檻,可以起到增加市場流動性和提高公共環保意識的作用。此外,深圳
排放權交易所目前試點的“公益賬號”具有推廣價值。該類會員只能在市場上購買配額但不能賣出配額。公益會員們所買的一噸配額等于進行相應的捐款。由于其參與(增加了需求)提高了配額的價格,使超預期減排的企業(有能力出售配額的企業)可以獲益。另外,所有參與企業的實際總排放將會比總配額還少一噸,從而促進總排放量超計劃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