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三個層面進行脫碳
由于不同的減碳策略以不同的效率水平為模型,并且不同的建設階段需要不同的程序,因此世界資源研究所提出了按優先級排序的策略和層級列表,可以將其粗略地轉化為三種脫碳程序。WRI減少運行排放的清單如下:可再生能源之前的能源效率;現場可再生能源先于非現場可再生能源;碳補償之前的可再生能源(在其他地方投資可再生能源)。對于具體的排放,它建議在碳抵消之前再次減少
碳排放。這種碳補償的方法始終是低優先級的,因為它僅建議在100%可再生能源供應不可行的情況下使用。因此,有了這種優先級,我們可以在三個不同的層次上實現建筑物的脫碳:
1)通過提高能源效率來減少現有建筑物的運行碳;2)使用可再生能源來滿足剩余的低能耗需求,如果需要,最好在現場或附近的場外使用;3)減少新建筑在其整個生命周期中的隱含量。
這些級別并不是建筑師應采用的脫碳程序,即最后實現隱含碳的
減排,而是簡單地概括建筑師可以根據建筑物的階段或要求減少碳排放的三種不同方式。最終,必須迅速實現這三個目標,才能實現《巴黎氣候協定》的目標。區分這三個級別僅是一個有用的指導,建筑師和建筑所有者可以針對自己的項目進行脫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