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組織開展重點企(事)業
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工作的通知
發改氣候[2014]6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控制溫室氣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1]41號)的要求,實行重點企(事)業單位(以下簡稱“重點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送制度,為落實我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奠定基礎,現就組織開展重點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開展重點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工作,目的是全面掌握重點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情況,加快建立重點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制度,完善國家、地方、企業三級溫室氣體排放基礎統計和核算工作體系,加強重點單位溫室氣體排放管控,為實行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控制、開展
碳排放權交易等相關工作提供數據支撐。同時,也加快培育和提高廣大企(事)業單位的低碳意識,強化
減排社會責任,落實
節能減碳措施,加強基礎能力建設,進一步提高我國自主減緩行動的透明度。
二、指導原則
?。ㄒ唬﹫蟾娣?a href="http://www.wanggaofeng.com/zhengcefagui/" target="_blank" class="relatedlink">法規范統一。重點單位溫室氣體排放的核算與報告應采用國家主管部門統一出臺的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確保核算方法與報告格式的規范性和可比性,也有助于主管部門對數據信息進行匯總和對比分析。
?。ǘ﹫蟾娉绦蚬该鳌V攸c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應通過公正、透明的程序開展。地方主管部門應開設統一的報送渠道,組織
第三方機構對重點單位報告的數據信息進行必要的核查,對報告過程中出現的
問題要及時與報告主體進行溝通,保證報告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管理模式協調高效。國家和地方主管部門應共同參與、協同推進重點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工作。國家做好總體協調和頂層設計,明確報告要求和有關規范,地方負責具體的落實與實施,組織開展排放數據的報告、核查與匯總。中央企業按照屬地原則,在注冊所在地區應對氣候變化主管部門組織下開展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工作。
三、報告主體
開展重點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責任主體為:2010年溫室氣體排放達到13000噸二氧化碳當量,或2010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達到5000噸標準煤的法人企(事)業單位,或視同法人的獨立核算單位。
報告主體的具體名單由各省、區、市應對氣候變化主管部門確定并報我委。為保證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工作的連續性,在國民經濟五年規劃期間,原則上不對報告主體名單進行大的調整。在規劃期末,我委將組織各省、區、市主管部門對報告主體名單進行評估和調整。報告期間如報告主體出現破產、兼并、關閉、改組改制,或生產規模和溫室氣體排放發生較大變化等情況時,或根據實際情況確需增加報告主體時,由各省、區、市應對氣候變化主管部門自行調整后報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