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易參與人:
為活躍廣東
碳排放權交易
市場,提升廣大交易參與人參與廣東
碳市場的積極性,推進廣東省2014年度碳
排放權交易工作順利開展,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以下簡稱廣碳所),特推出碳交易優惠措施,具體如下:
一、優惠對象
廣東碳市場交易參與人,包含投資機構、控排企業、個人等交易類會員。
二、優惠措施
1.對在廣東碳排放權交易系統內選用“初始轉讓”方式進行
ccer首次過戶,即CCER簽發后首次從項目業主賬戶轉移至買方賬戶,CCER項目業主免除入會費和2014碳交易年度、2015碳交易年度會員年費,交易雙方均免除交易經手費。
2.若個人會員參與廣東省碳排放交易市場交易,且在碳交易年度內配額累計交易量達到或超過3000噸,則減免下一碳交易年度年費。
3.若投資機構參與廣東省碳排放交易市場交易,且在碳交易年度內配額累計交易量達到或超過10萬噸,則減免下一碳交易年度50%的年費,贈送1個碳交易師/
碳金融師培訓名額;當年度達到或超過20萬噸,則減免下一碳交易年度100%的年費,贈送2個碳交易師/碳金融師培訓名額。
4.交易參與人在廣東省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交易經手費由原來的5‰優惠至2‰。
三、優惠形式
1.交易參與人在廣東碳排放權交易系統內進行交易的,系統在優惠期內自動扣除2‰交易經手費。
2.會員須向廣碳所提出費用減免申請,并提交《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中心)會員年費減免申請表》,經廣碳所核定方可減免該會員下一碳交易年度的會員年費。
3.贈送的培訓名額在廣碳所舉辦碳交易師/碳金融師培訓班時可直接報名使用。
四、優惠期限
本通知自頒布之日開始實施,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
附件: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中心)會員年費減免申請表
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中心)
2015年5月22日
(聯系人:王音、李宇紅,聯系電話:020-89160957、020-89160888-7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