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證券近日發布環保行業點評報告:2025年9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完善價格機制促進新能源發電就近消納的通知》。《通知》厘清了就近消納項目和公共電網之間的經濟責任界面,通過差異化的付費設計,新能源項目可按照自身需求為供電可靠性付費,自2025年10月1日起實施。
以下為研究報告摘要:
投資要點
事件:2025年9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完善價格機制促進新能源發電就近消納的通知》。
完善新能源就近消納價格機制,綠電直連迎發展新機遇。近年來,各方積極探索消納利用新能源的新模式,其中綠電直連、零碳園區、源網荷儲一體化等就近消納模式,可以有效促進新能源消納利用、滿足企業綠色用能需求,并減輕
電力系統調節壓力。《通知》厘清了就近消納項目和公共電網之間的經濟責任界面,通過差異化的付費設計,新能源項目可按照自身需求為供電可靠性付費,自2025年10月1日起實施。1)項目要求:①界面清晰:項目的電源、負荷、儲能等應作為整體與公共電網連接,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和安全責任界面,電源應接入用戶和公共電網產權分界點的用戶側;②計量準確;③以新能源發電為主。2)作為電力用戶繳納有關費用:按照公平負擔原則,就近消納項目應繳納輸配電費(由兩部制改為主要按接網容量繳費)、系統運行費(繼續按下網電量繳費,未來逐步向按占用容量等方式過渡,暫免繳納自發自用電量的
政策性交叉補貼新增損益)等穩定供應保障費用;未接入公共電網的項目,不繳納穩定供應保障費用。3)作為發電企業參與電力
市場:就近消納項目作為用戶時,與其他工商業用戶具有平等市場地位,原則上也要作為統一整體直接參與電力市場。
價格機制的完善解決了電網提供穩定供應保障服務的積極性,有利于垃圾焚燒等綠電直連項目落地。具體而言,1)項目地址需在一起:電源應接入用戶和公共電網產權分界點的用戶側。這意味著需要找新的直供用戶,落在垃圾焚燒廠附近。2)自發自用比例要求(與前期政策一致):項目的新能源年自發自用電量占總可用發電量比例不低于60%,占總用電量比例不低于30%,2030年起新增項目不低于35%。3)經濟性:負荷率越高,接入公共電網容量越小越有優勢。①未接入公共電網的項目,不繳納穩定供應保障費用。②接入公共電網項目,輸配電費變為按容量。月度容(需)量電費=按現行政策繳納的容(需)量電費+所在電壓等級現行電量電價標準×平均負荷率(所在省份110千伏及以上工商業兩部制用戶平均水平)×730小時×接入公共電網容量。實操層面大概率還需要聯網,因此,實際負荷率比省內平均越高(攤低度電費用),接入公共電網容量/項目總容量越小,越有優勢!
垃圾焚燒發電+大工業用戶綠電直供下的電價優勢測算:就近消納項目自發自用部分可節約線損、輸配電費、系統運行費、新增交叉補貼損益。考慮就近消納項目僅從電網下電,不反送上網的情形(即垃圾焚燒廠所發電量全部供給大工業用戶)。1)以廣東省(珠三角五市)為例:2025年廣東省年度市場化交易電價為0.3910元/度,參照25M1-9平均水平,線損+電量輸配電價+系統運行費+容量電價+新增損益合計0.2721元/度,合計0.6631元/度。若選擇垃圾焚燒直供,噸上網340、380、420度/噸情形下,平均上網電價為0.6152、0.5982、0.5843元/度,垃圾焚燒發電直連部分的電價比使用網電存在0.05~0.08元/度的經濟性優勢;2)以
浙江省為例:2025年浙江省年度市場化交易電價為0.4124元/度,參照25M1-9平均水平,線損+電量輸配電價+系統運行費(含新增損益)+容量電價合計0.2661元/度,合計0.6785元/度。若選擇垃圾焚燒直供,噸上網340、380、420度/噸情形下,平均上網電價為0.6086、0.5882、0.5718元/度,垃圾焚燒發電直連部分的電價比使用網電存在0.07~0.11元/度的經濟性優勢。綠電直連價格新政解決電網積極性,利于垃圾焚燒綠電直供項目落地,重點推薦【瀚藍環境】【永興股份】【海螺創業】【綠色動力環保】【軍信股份】【偉明環保】,建議關注【旺能環境】等。
風險提示:政策執行進展不及預期,電價波動風險,競爭加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