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推進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促進中國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2007年3月,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
CDMF)開始正式運營。該基金是根據中國政府制定的《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由清潔發展機制
減排項目收益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贈款、個人贈款、國務院批準的其它收入組成。該基金由設在財政部的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中心管理,由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科技部、外交部等部委組成的“基金審核理事會”審核基金支持項目,為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活動提供持續和穩定的資金支持。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所支持的項)目將重點關注社會效益,特別是那些有助于減少貧困、促進西部地區就業,以及可再生能源開發的項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