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各成員國政府已就貨幣
市場基金監管規則達成協議,消息將于6月17日財長會議上得到確認。這為下一步歐洲議會討論并確定該規則的最終法律文本鋪平了道路。2013年9月歐委會提交立法建議后,各成員國間對是否取締固定凈值類基金意見相左,導致該規則遲遲未能出臺。
此次,歐盟輪值主席國荷蘭提出妥協方案,即允許特定種類的基金繼續以固定凈值的模式運營。兩個例外種類分別是:主要購買主權債券的基金和資產組合中有相當穩定價值的基金。現有的固定凈值類基金如不符合上述兩個例外,則必須自規則生效后兩年內轉化成浮動凈值類基金。有關官員稱,就固定凈值類基金的監管,歐洲議會提出的方案規定一個主要例外種類在數年內將到期,相比之下,各成員國政府此次達成的方案較寬松。這一所謂的日落條款預計將會成為今后各方爭議焦點。